女子被“天降大狗”砸瘫案跨时两年 被告赔偿100余万

广州日报 2021-02-07 07:33:01

  2018年4月15日14时许,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北禺十四巷一栋厂房下,一条大狗从天而降。路人张萍(化名)被砸中后,瞬间倒地不省人事。大狗起身后离开,后来不知所踪。张萍被砸成高位截瘫,司法鉴定结果为一级伤残、护理依赖程度属于完全护理依赖。 因为找不到涉事狗及狗主人,张萍将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,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。不同于一般的“一人被砸,全楼补偿”案件,该案伤人的物品是找不到主人的动物,所以显得更加复杂。自从2018年中旬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以来,这场官司已经持续了超过两年半的时间。

  2021年2月5日上午,张萍的儿子张立清(化名)从白云区人民法院拿到了一审判决书。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,在10余名被告中,法院最终判决两名被告承担赔偿责任,分别是厂房的房东以及租下厂房二楼的一家电子厂,赔偿金额为100余万元。 最终两名被告承担百万元赔偿责任 张萍被大狗砸中右肩后倒地的瞬间,被记录在监控视频里,这段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。加上“高空坠狗砸人”曾经入选2018年全国司法考试的客观题,所以现实中的这场官司非常引人关注。

女子被“天降大狗”砸瘫案跨时两年 被告赔偿100余万

  当年现场。

  张萍和丈夫同是湖北省天门市黄潭镇新华村人,事故发生时,两夫妻刚到广州一个月。平日张路生打着给建筑贴瓷片之类的散工,张萍则操持家务。 在新华村,年轻人很早讨媳妇,女方收的礼金不少。为了给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凑点钱结婚,老夫妻才来到来广州打工。不想这场意外打碎了这个家庭的梦想。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在2月5日上午再次来到当年的事发地。事发的厂房为两层不规则多边形建筑物,没有封闭性管理,也没有门禁,其中有多个楼梯直通天台。一层二层被分割为多个独立空间出租,各承租人独立使用。 在天台坠狗方向下方为一家电子厂,这家电子厂当年为了夏天隔热,在坠狗方向的天台种了花卉瓜果,并筑了水坝。 因为春节临近,厂房的租户多数是大门紧闭。唯一一家在现场的租户表示自己是新租户,对2018年的那一场意外并不知情。

  这场天降大狗事件至今还有很多关键事实的缺失,比如狗此后一直去向不明、附近居民也不清楚该狗的有关情况、警方没有发现涉事狗进入厂房的录像监控视频,也未能查明该狗是否有饲养人权属所有人等等。 在狗主无法确认下,将厂房的所有者和所有承租方告上法庭,是张萍在律师的建议下做出的无奈选择。理由是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八十七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,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 所以当年在庭审阶段,被告席上的有的承租方认为自己从未使用过天台,不应该承担责任。而即便当时在楼顶种菜的电子厂也认为,不能认定种了蔬菜就引来了狗,这与张萍受伤没有法律因果关系。承租方的普遍意见是,若要追究责任应该找到狗主,而非将矛头指向自己。

  2021年2月5日上午,张萍的儿子张立清(化名)从白云区人民法院拿到了一审判决书。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记者了解到,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厂房的房东以及那家电子厂,而并非所有被告都被判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金额为100余万元。 被告:无法接受判决结果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辗转联系上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电子厂负责人。这位负责人目前并不在广州,也对法院的判决并不知情。 “为什么要我赔偿呢,这只狗跟我有什么关系呢?”这位负责人表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,他认为天台是一个开放的平台,任何人都可以上去。并且涉事狗也不是自己的,他无法接受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“事发当天是个星期天,我们都没有上班。如果狗是我的或者是我把狗扔下去的,这都好说。但是现在我真的想不通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。”他表示。 原告:希望判决结果能得到执行 在拿到判决书的当天上午,张立清就赶着前往高铁站,乘坐列车回湖北。因为父亲平日需要照顾瘫痪的母亲,所以家里少了一个经济支柱,一家人的开销都压在这个年轻人身上。张立清一边努力工作,一边要顾及诉讼的事宜,一度非常焦虑。 张立清一直盼着能拿到判决书,但是等到真的看到判决结果时,他并没有任何激动的感觉,只觉得一块石头落了地。“因为没有钱,母亲在也没有做康复训练,恢复的并不好。”张立清没有立刻把判决结果告诉家乡的父母,他想见到父母后再慢慢的和他们说。 “我是希望判决最后能够执行得下来。”张立清说。 原告律师表示,目前对判决赔偿担责认可,数额和承担责任人数不是很满意。等家属思考后,再根据家属要求决定是否上诉。

责任编辑:田艳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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